科教管理
临床见习工作管理制度
——2013-04-24
1、科教部负责接收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临床见习医生,并负责见习医生的入院培训。
2、科教部根据教学计划要求,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、落实教学任务,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的见习负全责,全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,完成临床见习的教学任务。
3、凡接受临床教学任务的科室,须指定专门人员(一般应为中级以上职称)负责具体管理,包括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带教,组织考核,负责见习医生的考勤等见习相关工作。
4、各科室应根据临床见习大纲要求,安排多病种的见习,定期组织专题讲座、病例讨论等。
5、带教教师要严格按见习大纲要求安排侍诊,进行示范诊疗等,见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。 6、见习医生完成每一科学习任务后,带教教师须根据其学生表现作出“见习科室评语”,作为该生见习成绩考核的评分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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